|
正心国学院关于设立校外学习中心的公告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把我国建设成为文化强国的目标,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了千载难逢的时机。2021年10月份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颁布,进一步为传统文化的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。 正心国学院经过八年的探索、沉淀和积累,已拥有较为完备的课程体系、教材、教案和教辅资料、前沿的学术团队、一流的师资队伍和良好的社会声誉。所研究整理的资料已达530多万字,线上原版课程资源近1000小时,所研发的课程先后获得省级和全国精品奖,得到各级党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,成为全国知名的传统文化机构。影响力波及全国近30个省市。 为进一步搭建合作发展的平台,更好地发挥文化和品牌的辐射延伸作用,整合正心国学院七年来在全国各地的师资资源,帮助各地传统文化书院、基地等机构突破发展瓶颈、实现可持续发展,正心国学院计划自2021年起在全国各地设立校外学习中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学习中心基本条件 1、经政府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文教类法人; 2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具备网上办公条件; 3、有专职从业人员和较为丰富的社会资源 4、有培训经历和经验,口碑良好; 5、能提供学习、培训等活动的场所; 二、学习中心功能 1、负责本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线上、线下招生推广、咨询和报名工作; 2、负责本省学员毕业、结业的咨询服务工作; 3、负责国学院线上学习平台的推广工作; 4、负责线上、线下课程的班级管理; 5、负责与正心国学院的日常沟通; 6、开展经正心国学院所授权的其他业务。 三、申请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需填写学习中心申请表,提供单位登记证书、经营执照原件照片及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,经国学院审核通过后签订合作协议书。 四、咨询电话:400-001-8809 请扫描二维码加微信咨询
正心国学院 2021年11月3日 |